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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21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多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与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晓霞 赵敏娟

副组长:温晓林

组员:张静 梁润雅 谢可意 梁子龙 雍双渠 马奕颜 丁坤 王倩茹 吴春生 辛翔

2、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组员:班长 团支书 普通学生代表(提交资助申请的同学不能担任班级评定小组成员)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87人,每年级29人,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评选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命名为“励志+姓名+专业班级”。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各班级金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执行。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必须由班主任签字确认,9月27日前由各班班长汇总后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助汇总表+专业班级”。

四、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根据资助方要求,请各年级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5-2016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七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电子版《2016-2017学年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填写)。除非学生本人考核不合格,否则不得随意退换连续资助项目。各项连续资助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各年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曹德旺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各年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

纸质版《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空表后手写,一式两份,不得改变格式,不得随意加页)和《学业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邮件命名为“唐仲英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考核不合格学生:

填写纸质版《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除考核不合格外,不得随意变更。

新递补学生需提交:

纸质版《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A3纸正反面套印空表后手写,一式两份,不得改变格式,不得随意加页);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邮件命名为“唐仲英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各年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如下材料:

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手写,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

纸质版《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空表打印后手写,不得加页打印)、纸质版《学业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邮件主题命名为“香港思源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须同时将2016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名单附后),此项工作由2012级辅导员雍双渠负责。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各年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邮件主题命名为“春雨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5.九九助学金考核

学院须对2014级、2015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

纸质申请书(A4纸手写,一式两份,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

纸质《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纸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纸质《学业成绩表》(一式两份,教务系统打印);

同时提交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九九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8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曹德旺申请+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48名,其中一等奖12名,每年级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36名,每年级9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朱英龙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电子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模板见附件中“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纪念册样本”,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命名为“朱英龙纪念册+姓名+专业年级”)。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2016级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 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申请书(A4纸手写两份,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

纸质版《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香港思源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4.金正大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6名,其中一等奖学金2名,15级、14级各一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4名,15级2名,14级1名,13级1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3〕9号)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金正大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5.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工商管理大类16级学生,资助名额3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申请书(A4纸手写两份,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纸质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空表打印后手写);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九九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6.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名,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申请书(A4纸手写两份,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榆林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7.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14级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文华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8.康师傅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14级本科生,奖励名额8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康师傅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9.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本次评选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9名,每年级3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王同川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10.罗麦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25名,15级、14级各10名,13级5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罗麦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罗麦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11.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24名,其中15级、14级各9名,13级6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电子版《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表头自行键入,命名为“华福申请+姓名+专业年级”)。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准备申请材料(9月21日-9月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详细阅读通知中的材料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9月27日之前将个人奖项材料准备完毕,并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必须本人提交,不得找他人代交)。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3日-9月27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重点完成国家助学金分配、材料填报工作。9月27日之前由班长负责将国家助学金纸质申请表及电子汇总表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院系初审(9月28日-10月10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所有材料上报学校。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年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年级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年级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年级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6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所有奖助学金材料提交要求: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凡有申请表、申请书一律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学业成绩表》按照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如无特殊说明,申请表中的排名均写班级排名;所有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汇总表中凡是填写学号、金额、银行卡号等数字内容,请务必设置为“文本格式”。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2.若一名同学同时申请两项以上奖助学金项目,请用铅笔在申请表左上角注明“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

3.4000元以上奖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获得连续资助项目的学生除考评不合格外,不得随意更换其他奖助学金项目。

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7日,个人项目必须本人提交至办公室,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均由班长代表班级提交至办公室。

 

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2016级辅导员   梁子龙 381116314@qq.com

2015级辅导员   梁润雅 liangrunya@qq.com   谢可意

2014级辅导员   马奕颜 22673972@qq.com   丁坤

2013级辅导员  王倩茹 979290236@qq.com   吴春生

咨询、举报电话:87081723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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