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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综合发展,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2016级全日制硕士生,2017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17级硕博连读转博生,2015、2016级博士生。

  二、评优类型、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评优类型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各院(系、部、所)应参评人数的10%和5%,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奖励标准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学术行为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3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学院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先进集体由班级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学院(系、部、所)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公示、表彰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由学院成立经管学院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温晓林 赵敏娟

  成员:研究生管理人员、各班班长及学生代表8人,制定评选细则,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认真评议。

  (二)各院(系、部、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同时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先进个人,奖金只发一项。

  (四)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评优工作监督电话及邮箱:

  评优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1725

  评优工作投诉信箱:alice416@nwsuaf.edu.cn

  (五)各班班长将相关材料收齐交至院学工办C203,接收日期截止到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院公示:11月7日至11月10日。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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