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

     

各年级: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不含2019届毕业学生和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实际贷款额度以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为准,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最高贷款额度的,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使用回形针装订):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2.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 1);

4.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 2);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 3)

(二)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填写电子版《2018-2019 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 4),发送年级辅导员邮箱。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申请(9月29日-10月10日):申请贷款的学生须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 5)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所需书面材料。

(二)学院(系、所)初审(10月11日-15日):结合贷款学生综合表现,学院(系、所)对学生相关贷款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

(三)学校审核(10月19日-25日):学校对各学院(系、所)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

(四)中国银行最终审批,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年级要加强学生贷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关注贷款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动态,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注意事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10日下午6点前交至南校经管学院C203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

2018级辅导员 雍双渠 172067199@qq.com

2017级辅导员:王倩茹 wqr979290236@163.com

2016级辅导员:梁子龙 zll@nwsuaf.edu.cn

研究生辅导员:谢可意891837157@qq.com

咨询电话:87081723 87081725

 

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9月30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