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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分委会会议纪要(2016年第1次)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23     浏览次数:

     

  5月17日下午,分委会主席赵敏娟教授主持召开2016年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分委员会第1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审核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申报材料及其他事项。现就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审核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资格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研究生教师2016年度审核办法》,会议对申请博导、学术型硕导、专业型硕导的68名教师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核,原则上同意68名教师的导师申请。根据导师招生的学科分布及所反映的问题,考虑到学院学科资源的合理配置及长远发展,会议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研究生教师2016年度审核办法》作了如下补充:

  (一)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隶属于我院的正式教师,在2013.1.1—2016.5.15,主持国家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者,可增补申报学术型硕士导师,申报的第一学科专业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或工商管理或公共管理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二)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隶属于我院的正式教师,科研经费满足学术型硕导基本经费要求(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者,2013.1.1-2016.5.15期间内各项课题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及以上(不包含学校经费));仅主持横向合作课题者,2013.1.1-2016.5.15期间内各项课题到位经费累计5万元及以上(不包含学校经费)),且有SCI、SSCI、A类论文者,可增补申报学术型硕士导师,申报的第一学科专业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或工商管理或公共管理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会议要求,凡是符合以上两点补充要求的教师,可自愿申请或调整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由于本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所报学科专业过于集中以及学科导师人数与报考生源不匹配问题,经会议讨论决定,凡申请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调整到其他四个一级硕士学科;同时,为保证各学科持续、协同发展,根据个人研究方向与专长,会议对部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学科归属也进行了调整。

  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补充规定》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14版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学院近年来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开题情况及开题多次不通过问题,分委会成员就《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补充规定》进行了充分讨论并通过《补充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第四学年(硕博连读生第五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还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者,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开题,直接进行分流,具体分流途径有两种:

  (1)直接放弃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按肄业处理;

  (2)申请毕业答辩。

  2、对于申请毕业答辩者,自申请到完成毕业答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培养环节规定的学分要求。(2)主动提交毕业答辩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学院审核备案。(3)在第五学年(硕博连读生第六学年)第一学期期初之前完成由导师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并获得通过。(4)申请开题到毕业答辩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年。(5)满足学校毕业答辩相关规定要求。

  3、毕业答辩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申请毕业答辩者如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两篇(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各1篇)。(2)通过由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3)满足学校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规定要求。

  以上规定自2016年上半年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三、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预审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分委会成员就《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预审暂行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并通过《暂行办法》,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与组织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预审工作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审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前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预审。

  (三)预审程序

  1.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同意下于开题前1个月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选题、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框架,学院重点对论文选题是否与专业方向相吻合进行统一预审;凡学院预审通不过的研究生,均须推迟3个月再申请开题。

  2.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同意下于答辩前1个月(具体时间将统一在学院网站公布)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院进行统一的学术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通过该检测的论文方可提交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组进行预审;学位论文预审结论分优秀、良好、一般、不通过四类,凡是学位论文预审结论为一般者,答辩前一律进行双盲评审;凡是学位论文预审结论为不通过者,均须推迟至下一学期答辩。

  3. 对预审通不过的学位论文,申请者如有异议,将直接进入校外“双盲”预审通道,若3名专家中有2名以上(含2名)的评审专家认为被预审的学位论文达不到要求,则判定为学位论文预审未通过。

  (四)论文预审专家及预审费用

  论文预审由各学科点负责,预审专家从学院各学科点随机抽取,预审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五)预审结果应用

  1.研究生应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完善论文选题或者学位论文。

  2.累计有3名预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导师,须接受学院警示教育,累计有4名预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导师,将被限制招生并须接受学院相关培训。

  (六)本办法自2016年下半年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参会委员: 赵敏娟   姚顺波  王征兵  陆  迁  孔  荣 朱玉春 夏显力

  记录人员:朱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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