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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根据校研发〔2020〕22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小组

组  长: 石宝峰

成  员: 刘军弟 胡巧娟 孔荣 陆迁 王倩茹 一级学科及各学科方向负责人

秘  书: 杨维 程文景

二、 监督机构

组  长:石颖贤(党委书记)

成  员:陆迁(教授委员会主任)、张寒(纪检委员)、胡巧娟(党委副书记)、陈海滨(党委委员)、马奕颜(党务秘书)、杨维(研究生秘书)

三、时间安排

1.5月4日-5月24日,个人申报

导师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操作手册》(附件1)。

2.5月25日-6月5日,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审核,并将申请者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就业率、导师考核结果、完成导师培训情况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对初次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学院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进行答辩评审。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为统计期间(2023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的师德师风、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时间为5-8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月6日-6月17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参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

4.6月17日前,学院在导师年审系统中审核,公示无误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申请说明与要求

1.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务必提前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2),弄清各项审核标准,确保个人所填内容达到对应类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基本条件并保证数据真实、可查,若有不真实,责任自负。

对照往年年度审核办法,本次新增第十条申报条件。鉴于本年度为政策过渡期,尚未完全满足条件的申报教师,须在一年内补齐相关要求。新引进人才参考过渡期政策。同时,学院将以新版培养方案实施为契机,同步调整专业课授课团队。

第十条  研究生导师(校内导师)申请补充要求:

1.研究生导师应全程参与本学科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含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及答辩等关键培养环节,切实履行指导责任。

2.首岗研究生导师在申请导师资格前,应至少分别担任一次招生、培养(含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环节的秘书岗位,以熟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流程。

3.研究生导师应承担本学科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开设不少于16课时的课程;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开设不少于10课时的课程。对于“双肩挑”导师或承担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导师,其教学任务量按原任务量的50%执行。

4.研究生导师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参加导师业务能力培训及导学系列活动:

(1)导师专题培训:首岗导师必须参加导师岗前专题培训;在岗导师应按照学校、学院的要求,定期参加导师业务能力培训。

(2)导学系列活动:45岁以下青年骨干导师,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经’彩导学,‘研’途同行”系列活动,每年至少参加2场能力提升类、实践交流类或协同共进类活动。

2.学院党委参考学院2025年度学校职工岗位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在审核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3.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界面首先要选择申报导师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三类。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按照个人所申请的农林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学科归属进行申报,其下的学科方向可选择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学科点教师,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在农林经济管理学位授权点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择与本人学术方向相契合的2个二级学科招生方向,须填写“所跨学科的第二导师”。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按照个人所申请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学位归属进行申报。同时,金融硕士导师可以在金融硕士、国班MBA和陕班MBA同时招生;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导师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导师可在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国班MBA和陕班MBA同时招生。专业学位导师请务必填写“是否有校外合作导师”“是否能提供实践基地”“是否有横向项目”。

4.申请者的年龄要求:1968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60 岁退休者)或 1964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65岁退休者)。对于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退休年龄参考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9/content_6974294.htm。对于符合学校延迟退休条件的其他教师,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按延退年龄进行计算(需附学校人事部门审批的延退审批表)。

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4年,硕士研究生3年)不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在申请时需指定第二导师,作为导师组主要成员,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5.填报要求:近三年的引进人才,请务必填写“引进人才来校报到时间”,并需提交学校引进人才会议纪要; 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校外导师,请务必填写“是否外聘导师”“聘任时间”“在我校受聘岗位”,以及(校内)“第二导师”;初次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请务必填写“是否新晋博导/硕导”。以上信息请填写完整,避免因最终汇总表生成信息不全导致的二次补报。

6.由于系统经费参数端口仅能输入一个数据,目前经费参数均是按照对应导师类别最低经费设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中,根据申请者主持课题级别差异来设置不同经费标准,最终审核标准是以审核办法为准,请申请者填报时一定参阅审核办法中关于经费的相关规定。

7.科研数据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的实际到位科研经费。校内导师科研数据,直接采集于学校科研系统已经完成审核通过的;外聘导师的科研数据由本人填写,前提条件是基本信息“是否外聘导师”字段显示为“是”。

8.专业学位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与导师年度审核工作同时开展,聘任程序及相关要求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2025〕1号)(附件3)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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