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
(一)考核工作组
组长:石颖贤 石宝峰
成员: 张 寒 汪红梅 刘军弟 王军智 胡巧娟 朱玉春 罗剑朝 陈 伟 王秀娟 李 桦 朱 敏 王倩茹 刘海英 吴龙刚 杨继涛 马 兰
(二)监督工作组
组长:石颖贤
成员:陆 迁 张 寒 陈海滨 王雅楠 师学文 马奕颜 杨 维 程文景 李秀莹
二、考核范围
1.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全职博士后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非事业编制C岗人员(考核结果留学院备查)
三、师德师风考核档次及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15%的优秀指标):
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获省部级教书育人奖,学校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师德先进集体负责人、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
3.其他人员按规定考核认定档次。
四、年度考核档次和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教学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优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未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授课标准;
(4)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7)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8)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15日前完成)
1.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等,因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2.教师、辅导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再进入“年度考核”模块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同时,教师填写学院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二)。
3.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4.非事业编制(A岗、C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附件三中查看),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所有人员务必将系统生成的师德师风考核表(一份)、年度考核表(一份)及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一份)(以上本人必须签名)于12月15日(下周一)下午3点前交给教研室主任。
(二)教师业绩积分统计,系内公示(12月16日中午12点前完成)
各教研室审核统计教师提供的工作业绩考核表,并将分值以系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无异议。
(三)部门总结,确定等级(12月17日下午)
各系室、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
(四)填写意见,提交纸质材料(12月18日上午12点前)
各系(室、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考核意见(请认真填写具体考核意见),以系室(部门)为单位将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积分表纸质版一并交党政综合办公室。
(五)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2日前)
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给学校报送材料(12月29日前)
学院完成考核及公示工作,同时报送所有考核材料。
六、有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学院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学院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参加师德师风考核并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并确定档次;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学院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学院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纳入教职工考核统筹进行,由所在系室统一考核。辅导员按照教师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并明确考核结果。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认真核对并完善人事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校外兼职(含参与创办企业情况)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及时联系学院,报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5.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6.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主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