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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复核工作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14     浏览次数: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能力的人才。

二、工作机构

1. 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审考核组(不少于 7 人),分别负责申请-考核考生的资格审查、初选审核以及复审考核工作。 

(1)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 夏显力   张军驰

成   员: 赵敏娟   郑少锋   罗剑朝   朱玉春  

秘   书: 杨  维   张义凡

(2)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

组  长: 朱玉春

成  员: 赵敏娟   霍学喜  罗剑朝 郑少锋 姚顺波  王征兵  王礼力  李录堂   李世平   陆 迁  孔  荣  姜志德  夏显力   刘天军

秘   书: 杨  维   张义凡

(3)复审考核组

组  长: 赵敏娟   夏显力

成  员: 张军驰  学科负责人  2020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导师

秘  书: 杨  维   张义凡

2. 信息公开及监督机构

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经济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监督工作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岁平(党委书记)

成  员:郑少锋(导师代表)  石宝峰(纪检委员)  马奕颜(党务秘书)   杨  维

举报电话:029-87081406、029-87081141。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0151、029-87080161,zhsh@nwsuaf.edu.cn

三、复核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核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          

2.复试安排

外语水平测试:2020年2月28日下午2:30-4:00

心理测试:2020年2月28日下午5:00-5:30

业务课(一)笔试:2020年2月29日上午8:30-10:00

业务课(二)笔试:2020年2月29日上午10:30-12:00

综合能力面试:2020年2月29日下午2:30- 6:00

具体地点待定,请进入复试的考生随时关注QQ群组通知或学院公告。

四、复核基本内容

复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由复审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综合能力面试四个部分组成。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业务课(一)成绩*20%+业务课(二)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1.外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60分)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后续考核。

2.业务课(一):微观经济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1;

3.业务课(二):管理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1;

4.综合能力面试,包括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

(1)科研能力考查:由学科综合审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能力考查,申请者采用PPT形式对个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修计划进行介绍及答问等,个人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评委对申请者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25%。

(2)综合素质考查:通过评委老师提问,考查申请者的政治立场、外语水平、语言组织、逻辑条理、团队精神等综合素质,考察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专家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25%。

5.报送复核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排名的依据,由四部分组成:外语(10%)、业务课一(20%)、业务课(二)(20%)、综合能力面试(50%)。

五、拟录取

1.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进入复核的考生的总成绩,且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复核单项成绩(指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能力面试4项)低于60分者,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院2020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个,特区人才、六次产业研究院招生指标单列。

3.通过的考生,必须有导师同意接收后才能拟录取;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4.按照学校及学院招生要求,凡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且经过复试拟录取的非应届考生,档案必须于3月15日之前转入我校,逾期未收到考生档案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按照复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研究生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