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发〔2014〕42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我院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能力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监督机构
1.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不少于 7 人),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以及复核审查工作。
(1)招生工作组名单:
组 长: 夏显力
成 员: 赵敏娟 张军驰 郑少锋 罗剑朝 朱玉春
秘 书: 朱 敏 杨 维
(2)学科专家组名单:
组 长: 罗剑朝
成 员: 赵敏娟 霍学喜 姚顺波 郑少锋 王征兵 王礼力 李世平 陆 迁 朱玉春 孔 荣 姜志德 夏显力 刘天军
秘 书: 朱 敏 杨 维
(3)复核审查组名单:
组 长: 赵敏娟
成 员: 张军驰 2019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导师
秘 书: 朱 敏 杨 维
2. 信息公开及监督机构
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经济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监督工作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岁平(党委书记)
成 员:郑少锋(导师代表) 王秀娟(纪检委员)
马奕颜(党务秘书) 朱 敏(研究生秘书)
举报电话:029-87081406 029-87081141。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纪检部提出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本科是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 外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见附件)
4. 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5. 2019年学院只招收全日制考生,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
四、时间安排
1. 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版材料: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5日22:00;
2.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5日;
3. 学院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2019年3月20日前;
4. 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19年4—5月
五、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1.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5日22:00时期间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网 址http://tyjfzfpt.nwsuaf.edu.cn/。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网报同时要按要求上传并提交以下(1-11项)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通过系统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5日期间(过后不予受理)提交以下纸质材料(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统一使用文件夹整理,不需装订;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邰城路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C305南办公室 杨维 029-87081141)。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英语成绩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包括:TOEFL、GRE、IELTS、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审核,通过审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9)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1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备注: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选拔程序
1.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8.11.16–2019.1.5)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 初选审查(时间:2019.1.15–1.20)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从该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导师科研情况、学科背景及招生导师意向综合初选审查人员名单,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意愿的申请。
3. 复核审查(时间:2019.3.10–3.20)
复核审查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由复核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内容包括业务课综合和综合能力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1)业务课综合为笔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内容及分值分别为:微观经济学(50分)、管理学(50分);业务课综合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一。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
① 科研能力考查:由学科综合审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能力考查,申请者采用PPT形式对个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修计划进行介绍及答问等,个人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评委对申请者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② 综合素质考查:通过评委老师提问,考查申请者的政治立场、外语水平、语言组织、逻辑条理、团队精神等综合素质,考察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专家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报送复核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排名的依据,由三部分组成:业务课综合笔试(40%)、科研能力考查(30%)、综合素质考查(30%)。
4. 拟录取(时间:2019年3月中旬)
(1)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进入复核的考生的总成绩,且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复核单项成绩(指业务课综合、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3项)低于60分者,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通过的考生,必须有导师同意接收后才能拟录取;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研究生院。
七、监管机制
对申请审核的初、复试环节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属于工作人员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其它说明
1.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如果被我校录取,没有按照学院及学校要求及时转递档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2. 2019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必须于学院公示期结束以后(具体以调档函上要求调入的日期为准)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进行政审。
3.教育部批准的“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只要其复核成绩达到学院各项考核要求且有导师接收者,原则上可以取得学院的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另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4. 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中途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说明),学院将按照拟录取名单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必须同时满足学院拟录取的要求。
6. 我院2019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个,特区人才招生指标单列。
7. 六次产业研究院招生指标为专项指标且指标单列,拟录取过程中,在所有考生统一大排名的基础上,根据招生指标录取范围,结合考生所报考意向导师与导师招生名额,采取学院指标优先录取与专项指标全额保证的录取办法,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录取。所录取的两类考生若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递补名单将从首次录取范围外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所属录取范围(范围是指学院指标、专项指标两类)与所放弃考生一致。
8. 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博士申请审核制复核业务课综合参考书目
附件2: 2019年博士申请审核制对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的基本要求
附件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