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早读管理,引导学生养成惜时勤学、按时作息的行为习惯,培养优良学风,特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20级、21级本科生。
第二章 早读要求
第三条 早读打卡时间。
夏季(每年的5月1日至同年的9月30日):
早上:6:50——7:10
冬季(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早上:6:55——7:15
第四条 早读结束时间。
早上7:30结束。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早退。学习部会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早退同学进行记录,早退次数超过三次(包含三次)即被取消早读资格,出勤率为零。
第五条 早读地点。
20级:N8T12
21级:N8T11
第三章 奖惩制度
第六条 早卡汇总要求。
1. 学习部成员做好检查、评比、奖惩工作,每两周收取早读卡进行汇总。
2. 早读同学应按时交卡,三次以上(不包括三次)未及时交卡者,本学期出勤率记为零。
3. 对于所填信息不完全的早读卡将不予统计早卡成绩。
4. 早读卡丢失者需及时向学习部登记补办,工本费十元。丢失期间的未统计的章数按未打卡统计。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 每学期满勤者获得三张通表;缺勤三次以内者(不包括三次)获得两张通表;缺勤六次以内者(不包括六次)获得一张通表
2. 对于私自刻印、刻画早卡的同学直接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且本学期纪检成绩记为零分。
第八条 免卡说明。
1.有免卡证明的同学需要在学期末按时提交免卡证明(上交时间以通知为准)
2.持有免卡证明者,按实际免卡天数记全勤,非免卡期间按实际出勤率计算。免卡时间于一月以内,可根据期末出勤率给予相应通表;免卡时间多于一月,无通表。
第九条 请假说明。
1. 不能早读的同学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及时将假条交给学习部负责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须于当日向辅导员补假,凡无假条者,均按缺勤处理。
2. 假条背写上: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周次、日期、联系方式。
3. 请假期间于五天以内,按实际请假天数记为全勤;五天以上的(从第六天算起),打卡次数为:(请假天数-5)*60%+5。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条例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并由经济管理学院学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