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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

     

各年级、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承上启下衔接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复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核对象

认定的 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复核要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复核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3.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因其他原因未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摸排。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思想和生活状况进行了解,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和毕业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进行诚信教育和资助政策宣讲。

6.将上述工作内容开展情况形成复核工作报告。

四、复核方式

家访(实地走访)、谈心谈话、信函或电话索证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学生班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结合复核工作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2.各年级要随机抽选30%学生进行复核,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情况记录表》(附件1),并筛选不少于 4 名学生进行家访(实地走访),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2)。

3.9月10日前,各年级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情况记录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情况登记表》、图片等相关资料报送至C203常小文处。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情况记录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情况登记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7月2日


编辑:王欣歌     终审:张军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