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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25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研究生班:

为展现我校立德树人成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子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追逐青春梦想,根据学校《关于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推荐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学院在籍全日制2016届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类别

1.优秀毕业生:具体分为学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等类别。

2.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共计10名。

三、评选推荐组织

学院成立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

组长:温晓林

副组长: 张静 刘海英 卢玮楠 雍双渠 吴春生

组员:各本科班班委、研究生班委

四、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业(学术)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五、评选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不超过14名,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名额不超过28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其中MBA推荐不超过1名),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8名。其中推荐组织服务类别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名;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1名。本次评选推荐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类别申请者并不必然产生优秀人选。

十佳毕业生将在全校范围的遴选中产生。

六、评选推荐程序和时间

此次评选推荐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工作小组推荐、全院师生投票选举、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和评选、学院公示、结果上报等若干环节完成。学院评选推荐时间为4月25日-5月6日,学校评选表彰时间为5月11-5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5日-5月3日: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申请,各班推荐工作小组须民主评议后,详细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学院。

2.5月3日-4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开投票选举结果进行审议,并择优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3.5月4日-6日:学院公示、结果上报。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无异议后,将及时上报学校。

4.5月10日前:学校将审定各院系上报的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经过公示后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5.5月11日-17日,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网上展示,全校师生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以工号或学号投票)。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候选人晋级为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候选人根据其余所有优秀毕业生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6.5月1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

7.5月20日—26日,专家校友通过投票确定10名十佳毕业生。

8.6月上旬,学校发文,对获得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的学生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真正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对于弄虚作假者,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请各班将申请材料于5月3日将申请者个人先进事迹1500字、个人基本情况(详见《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二份)及个人生活照1张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相关材料交至卢玮楠老师处,电话87081682。研究生相关材料交至吴春生老师处,电话87081723。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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