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31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及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处分记录。

  2.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的具体要求。

  三、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赵敏娟  张岁平

  成  员:2018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秘  书:朱敏  杨维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2点30分

  考核地点:学院C304会议室

  五、工作流程

  1.报名(2017年11月5-15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08:00开始至11月15日22:00结束),并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2.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意见书”(附件2)。

  3.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研究生汇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判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核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评价意见,考核过程中评定给出外国语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4.公示、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2-12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存在的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

  六、工作监督

  1、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862, jjw@nwsuaf.edu.cn

  2、学院监督工作组

  组  长:张岁平(党委书记)

  成  员:郑少锋(导师代表)  王秀娟(纪检委员) 马奕颜 (党务秘书)  朱敏(研究生秘书)

  举报电话:029-87081406  029-87081141。

  七、其他

  1.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18年博士招生指标,学院、导师须按照2018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因导师指标限制未录取的,可向相同学科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申请的研究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需要征得接收学院和接收导师同意。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须征得原导师同意。

  2.我院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个,特区人才招生指标单列。

  3.六次产业研究院挂靠在经济管理学院,实行独立招生,招生名额为6人;六次产业研究院招生过程与经管学院相同。为了便于组织综合能力面试,凡是报考张来武(陆迁、石宝峰协助指导)、赵敏娟、罗剑朝、余劲、夏显力等5位导师的考生,请注明是报考经管学院,还是六次产业研究院。六次产业研究院招录考生主要在六次产业理论与创新、产业融合与区域创新发展、农业科技金融与人力资本管理三个方向从事科学研究。

  4.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于2018年7月将档案移交至录取学院,2018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5.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6.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7081141

  联 系 人:朱敏   杨维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