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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9     浏览次数:

     

 各年级(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不含2020届毕业学生和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实际贷款额度以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为准,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最高贷款额度的,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使用回形针装订):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

  (一)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 1)。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 2)。

  2.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填写电子版《2019-2020 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 3),发送年级辅导员邮箱。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申请(9月29日-10月11日):申请贷款的学生须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 4)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所需书面材料。

  (二)学院(系、所)初审(10月12日-15日):结合贷款学生综合表现,学院(系、所)对学生相关贷款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

  (三)学校审核(10月19日-25日):学校对各学院(系、所)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

  (四)中国银行最终审批,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年级要加强学生贷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关注贷款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动态,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注意事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11日下午6点前交至南校经管学院C203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

  18级辅导员: 雍双渠 172067199@qq.com     87081725

  17级辅导员: 罗微   1328904035@qq.com   87082380

  16级辅导员: 王欣歌 964628051@qq.com    87082380

  19级辅导员: 李治霖  2742764641@qq.com    87081723

  咨询电话:87081723 87081725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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