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岁平  赵敏娟

成员:王云峰  夏显力  张军驰  张 寒  汪红梅  陆 迁  孟全省  姜志德   王秀娟  刘超  赵凯  朱敏  王宇涛  杨继涛  

二、考核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考核人员

1、学院2020年在职在岗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结果留学院备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视同考核合格,由单位负责填写《2020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者,由单位填写《2020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一)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相关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

(二)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一)优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党纪或教职工纪律处分的或受到“三误”问责诫勉及以上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二)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教学科研人员在以下教学、公益和科研工作等任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推荐为部门优秀。

1.实际授课课时数不低于96学时,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组评价效果良好;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等各类公益性活动;

3.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科研奖获得者,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

4.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者。

五、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续订聘用合同、晋升职称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单位公示。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填写年度考核表,考核表电子版于12月18日上午10点之前以系(教研室、部门)为单位收集全后打包发至党政综合办;学院对个人年度考核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部门总结,确定等级。12月23日下午6点前,各系、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

(三)填写意见,提交纸质材料。12月24日上午,各系(室、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考核意见,以系(部门)为单位将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纸质版一并交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4日下午,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给学校报送材料。12月31日学院完成考核及公示工作,同时报送所有考核材料。

七、有关说明

1.正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2.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