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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5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春雨奖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与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岁平 赵敏娟

副组长:张军驰

组员:张静 王欣歌 各年级辅导员

2、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组员:班长 团支书 普通学生代表(提交资助申请的同学不能担任班级评定小组成员)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69人,其中19级23人、18级23人、17级23人,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评选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执行,2017级、2018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2019级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为专业分流后的新班级),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电子版《国励、国助、春雨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一份,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命名为“励志+姓名+专业班级”。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各班级金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执行。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纸质版、电子版《国励、国助、春雨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必须由班主任及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10月19日上午12点前由各班班长汇总后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助汇总表+专业班级”。

三、春雨奖学金考核及评选

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电子版汇总表中统计(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填写)。除非学生本人考核不合格,否则不得随意退换连续资助项目。春雨奖学金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

各年级须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

纸质《春雨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同时提交电子版《国励、国助、春雨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邮件主题命名为“春雨考核+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准备申请材料(10月15日-10月1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详细阅读通知中的材料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7日-10月19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重点完成国家助学金分配、材料填报工作。10月19日上午12点前以班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汇总表提交至C203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院系初审及公示(10月19日-10月21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所有材料上报学校。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年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年级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年级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年级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所有奖助学金材料提交要求: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凡有申请表、申请书一律打印后手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加页;《学业成绩表》按照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如无特殊说明,申请表中的排名均写班级排名;所有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汇总表中凡是填写学号、银行卡号等内容,请务必设置为“文本格式”,金额栏务必设置为“数值格式”。

3. 原则上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春雨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

4.获得连续资助项目的学生除考评不合格外,不得随意更换其他奖助学金项目。

5.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上午12点。

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20级辅导员:杨晓玉   nljgyxy@163.com        87082380

19级辅导员:曹新龙   cxl341224@163.com      87081725

18级辅导员:雍双渠 172067199@qq.com     87081725

17级辅导员:罗 微 1328904035@qq.com   87082380

咨询电话:王欣歌 87082380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编辑:王欣歌     终审:张军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