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4年、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及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届毕业生申请复核
(一)复核对象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5届复核学生名单)。
(二)复核方式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学生登录基层就业系统“2026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学生端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学生端操作手册》)。
二、2024、2025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3年发放,每年需对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教育部审查通过后于第二年拨付补偿代偿金。
(一)在职在岗确认对象
中央已审核通过的2024届、2025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2024、2025届在职在岗确认名单)。
(二)在职在岗确认方式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2024届毕业生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在“2026年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中完成信息填报;2025届毕业生在“2026年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中完成信息填报(学生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学生端操作手册》)。
(四)填写说明
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2.请未进入我校基层就业QQ群且已申请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分别进入以下群,以便后续答疑交流及政策分享。
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补偿群:933358807
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补偿群:234789794
进群时需填写姓名及在校期间的学号,否则不予以通过。
附件:
1.2025届复核学生名单
2.2024、2025届在职在岗确认名单
3.学生端操作手册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