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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06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扎实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1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主题班会,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号)(附件1),宣传讲解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进行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用,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并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

(三)班级评议

各班主任登录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教师操作手册附件3),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用,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与客观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附件4)开展评议,大二以上学生应结合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2020-2021年度爱心学时未完成学生原则上不予参评(爱心学时未完成学生名单附件5)。

(四)学院初审

学院初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时间安排

(一)106日—107日,学生线上申请,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108日—1010日,班级民主评议,提交班主任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纸质表和班级无异议说明(需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三)1011日—1012日,学院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二)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三)提升认定精准度。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号)

2.学生操作手册

3.教师操作手册

4.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参考)

5.2020-2021年度经管学院阳光团员爱心学时未完成学生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2021106


编辑:常小文     终审:张军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