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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预答辩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完善质量保证及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流于形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与组织

  博士生学位论文集中预答辩工作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对象

  凡我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集中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盲审和正式答辩。

  三、预答辩程序

  1.学院每年于3月、6月、9月、12月集中组织四次预答辩工作,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于预答辩前一周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经导师审核签字的博士学位论文。

  2.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公开举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开发布预答辩公告,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3.学院组织相对固定的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预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通过预答辩者根据《意见书》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撰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然后提交导师审查签字后,将修改稿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或主席指定成员)重新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盲审;对预答辩未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新修改,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4.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盲审时须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博士研究生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答辩委员会除了按照正常答辩的程序进行外,还应重点审核博士研究生《意见书》及外审专家意见涉及的内容。

  四、预答辩评委、秘书费用

  预答辩委员会评委及秘书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五、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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