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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暂行办法》(研发〔2014〕42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2022年我院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能力的人才。

二、工作机构

1.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不少于 7 人),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以及复审考核工作。

2.信息公开及监督机构

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经济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监督工作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岁平(党委书记)

成  员:陆  迁(导师代表)  张  寒(纪检委员)

张军驰(党委副书记)陈海滨(党委委员)

马奕颜(党务秘书)  杨  维(研究生秘书)

学院监督电话、邮箱:029-87081406  029-87081141;邮箱:yjsb0151141@163.com。

学校监督电话、邮箱:029-87080151 029-87080161;邮箱:zhsh@nwsuaf.edu.cn。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本科是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 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且外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4. 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中的具体要求。

5. 2022年学院只招收全日制考生,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

四、申请程序

1.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6日8:00至2022年1月5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 150 元/人。

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网报同时要按要求提交以下(1-10项)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附件3)。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附件4)。

(5)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7)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掌握非英语语种(日语或俄语)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8)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9)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5)。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登录https://www.wjx.cn/vj/Yo3HEBG.aspx,填写经管学院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报名信息表,汇总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情况,必须有纸质版支撑材料方可认可;报名成功后,加入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QQ群:524218786(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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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过后不予受理)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以上10项纸质材料(上述材料中,(1)、(2)、(3)、(9)项为原件材料;请下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附件6),根据清单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并将清单附在报名材料首页,材料A4纸打印并按照顺序统一使用凤尾夹整理,不需装订;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邰城路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C305南办公室 杨维 029-87081141)。

五、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时间:2021.11.16–2022.1.5)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时间:2022.1.6–1.14)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从该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导师科研情况、学科背景及招生导师意向综合初选审查人员名单,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意愿的申请。

3.复审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待定)

复审考核组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由复核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综合面试四个部分组成。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业务课(一)成绩*20%+业务课(二)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1)外语:面试,满分100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2)业务课(一):微观经济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1;

(3)业务课(二):管理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1;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科研能力汇报和面试专家提问。专业知识考核,由申请者随机抽取考核题目;科研能力汇报,由申请者对个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修计划进行介绍,现场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报送复核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排名的依据,由四部分组成:外语(10%)、业务课一(20%)、业务课(二)(20%)、综合面试(50%)。

4.拟录取(时间:2022年5月)

(1)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进入复核的考生的总成绩,且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或复核单项成绩(指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能力面试4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通过的考生,必须有导师同意接收后才能拟录取;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研究生院。

六、监管机制

对申请审核的初、复试环节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属于工作人员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它说明

1.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如果被我校录取,没有按照学院及学校要求及时转递档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2.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必须于学院公示期结束以后(具体以调档函上要求调入的日期为准)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进行政审。

3.教育部批准的“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只要其复核成绩达到学院各项考核要求且有导师接收者,原则上可以取得学院的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另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4.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中途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说明),学院将按照拟录取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必须同时满足学院拟录取的要求。

6.我院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个,特区人才招生指标单列。

7.六次产业研究院和产学研用招生指标为专项指标且指标单列,拟录取过程中,在所有考生统一大排名的基础上,根据招生指标录取范围,结合考生所报考意向导师与导师招生名额,采取学院指标优先录取与专项指标全额保证的录取办法,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录取。所录取的两类考生若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递补名单将从首次录取范围外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所属录取范围(范围是指学院指标、专项指标两类)与所放弃考生一致。

8. 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